《表1 实物煤耗和标准煤耗》
kg/t
之前进厂原煤供应商较多,而且多家供应商同时进煤,原煤质量波动较大。为加强进厂原煤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工作,修订完善了《进厂原煤管理办法》、《进厂原燃材料扣吨位管理办法》和《质量事故考核办法》等,提高了进厂原煤质量控制指标,原煤水分由≤12.0%调整为≤10.0%、发热量由≥22.0 MJ/kg调整为≥23.0 MJ/kg;加强了取样监督管理,实施了一车一取、五车一检、质检人员轮换、不定期抽查对比追溯;压缩供应商数量,每家供应商单独供货,更换供应商时,质量管理人员和物流供应处管理人员必须到原煤供货现场进行考察、取样检验,确保质量合格时才允许供货;当部分进厂原煤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而判为一般不合格品时,采取降级接收并通过扣除吨位等进行考核,然后合理搭配使用。如果进厂原煤目测不合格时,拒绝卸车,并从车上取样检验,判为严重不合格品时,要求物流供应处做退货处理并停止该供应商的原煤进厂等措施,明显提高了进厂原煤质量,降低了实物煤耗和标准煤耗(见表1),为水泥窑的煅烧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图表编号 | XD007490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6.27 |
作者 | 白芳琴 |
绘制单位 | 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