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症状体征改善情况比较 (h, ±s)》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治疗组高热持续时间、意识障碍持续时间、头晕头痛持续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7446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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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8 |
作者 | 焦小强、云惟峥、陈伟军、崔长虹、李晶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宝安中医院重症医学科、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宝安中医院重症医学科、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宝安中医院重症医学科、山西中医药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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