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空气污染风险指数的有效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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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因子分析法的城市空气污染风险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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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空气污染风险指数值与空气污染相关的指标监测数据进行比较的方法对空气污染风险指数进行有效性的检验。由于可查询的监测数据比较有限,本文除了利用《中国统计年鉴(2016)》所提供的数据外,还通过浓度限值表计算得到的数据与空气污染风险指数进行对比检验。因此,本文将从2个方面对风险指数值进行检验:一是将空气污染风险指数(APRI)与2015年的年平均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比较;二是将空气污染风险指数(APRI)与2015年的污染天数占比进行比较。此外,为了更好地进行有效性检验,选取31个重点城市空气污染风险指数值的中位数作为风险水平的临界值,通过表6可知:该临界值为-0.03,当APRI值高于-0.03时,表示该城市的空气受到污染的风险程度比较高;APRI值低于-0.03时,表示该城市的空气受到污染的风险程度比较低。空气污染风险指数的有效性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