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宁夏地下水承载状况评价表》
地下水承载状况采用地下水开采量指标分析评价,根据全国承载能力评价要求,山丘区地下水开采量可视为地表水开发量,对地下水开采量不予单独评价,因此不再对固原市地下水承载状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宁夏地下水开采量为地下水开采量指标的45%,处于不超载状态。从各市分析,吴忠市、中卫市地下水开采量分别为地下水开采量指标的19%、17%,均处于不超载状态,银川市、石嘴山市地下水开采量分别为地下水开采量指标的31%、44%,但银川市、石嘴山市存在超采区,且超采区浅层地下水超采系数分别为0.19、0.16,因此也处于超载状态,评价结果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7175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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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马军、杨彦忠、杨雪 |
绘制单位 | 宁夏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宁夏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宁夏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