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施药后45 d不同处理对机插稻田杂草的株防效比较》
由表4、表5可知,施药后45 d,处理(1)的总草株防效和鲜重防效分别为97.86%和99.98%,处理(2)的总草株防效和鲜重防效分别为92.31%和99.61%,处理(3)的总草株防效和鲜重防效分别为86.75%和82.70%,处理(4)的总草株防效和鲜重防效分别为95.30%和90.76%。方差分析结果表明,施药后45 d,处理(1)、处理(2)和处理(4)间的总草株防效差异不显著,均在90%以上;处理(1)的总草株防效显著优于处理(3);处理(1)和处理(2)的总草鲜重防效均极显著高于处理(3),且显著高于处理(4)。
图表编号 | XD00712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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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5 |
作者 | 张正炜、武向文、刘敏、黄兰淇、陈秀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