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96—2019年国家出台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相关文件》
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实行的是低收入、低物价的计划经济体制,人员的异地流动受到严格限制,需要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才能住宿,并且需要有全国粮票才能在餐馆就餐。因此,那个年代人们很少外出,景区门票价格收费较低。改革开放初期,入境旅游被作为具有创汇优势的产业优先得到发展,景区门票实行“双轨制”。1996年12月,国家计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前身,以下统称“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景区门票价格并轨的通知。价格并轨以后,总体上看,热点景区的门票价格有所上涨。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加快,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健全,许多领域的生产要素和产品都已经放开。但一些重点景区价格仍然受物价部门的宏观调控[1]。自1996年起至今,国家发改委(包括原国家计委)或联合其他委办局先后共下发的与景区门票价格有关的管理文件达12个之多(表1)。
图表编号 | XD0070477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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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6 |
作者 | 张凌云 |
绘制单位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科学学院、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旅游学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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