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s, n=40)》
选取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在四川省人民医院确诊的梨状肌综合征患者80例,随机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每组40例。纳入标准: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关于梨状肌综合征的诊断标准:1) 有外伤或受凉史;2) 常发生于中老年人;3) 臀部疼痛,严重者患侧臀部呈持续性“刀割样”或“烧灼样”剧痛,多数伴有下肢放射痛、跛行或不能行走;4) 臀部梨状肌部位压痛明显,并可触及条索状硬结,直腿抬高在60°以内疼痛明显,超过60°后疼痛减轻,梨状肌紧张试验阳性;5) CT、MRI未显示有腰椎间盘突出,结核征象[2]。排除标准:1) 严重肝功、肾功、心脏病变者;2) 对普瑞巴林、糖皮质激素和局麻药过敏者或属于严重过敏体质者;3) 消化道溃疡病史者;4) 吸烟、酒精滥用史者;5) 慢性疼痛病史者;6) 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本研究方案经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患者或家属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1) 。
图表编号 | XD00704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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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05 |
作者 | 林涛、江平、刘柳、李祥奎、宋俊梅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麻醉科、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麻醉科、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麻醉科、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麻醉科、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心功能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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