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矿区废石浸出试验结果浸出液浓度》
注:元素量单位为mg/L,pH值为无量纲。
对采集的废石样品(T0~T11)按照HJ 557-201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的标准进行毒性浸出试验,测定浸出液的pH、Pb、Zn、Cd、Cu、As、Hg,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见表9。
图表编号 | XD006898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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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郭尚其、农泽喜、周洁军 |
绘制单位 |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西环境污染控制理论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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