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5年江西省五大河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 对地表水水质最低要求,如果流域内水质优于最低要求,则价值为正,如果等于或者低于最低要求,则价值为零甚至为负。表3为2015年江西省五大河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析可知,2015年全省地表水水质良好,水质较往年略有改善。通过查阅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2015)(江西省环境保护厅,2015)可知,全省废水排放量为2.23×109 t,化学需氧量为7.16×105 t,氨氮排放量为8.46×104 t,采用替代成本法,利用污染防治成本的方法等效计算水质净化功能价值,根据单位污染物净化价值以化学需氧量2.5元/kg、总氮1.5元/kg(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4),计算得到流域的水质净化价值约为1.92×109元。
图表编号 | XD006602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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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20 |
作者 | 汪金福、戴志健、王怀清、夏玲君 |
绘制单位 | 湖北省气象局、江西省生态气象中心、江西省生态气象中心、江西省生态气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