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外居家养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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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龄化背景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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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1可以发现不同国家根据本国国情采取了不同的居家养老方式。英国是典型的福利国家,因而对居家养老也采取福利型养老方式。政府对于居家养老服务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即政府除了法律和政策支持外,还通过政府财政支持促进居家养老发展。英国政府通过自身完备的福利政策和体系来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这个做法一般是非福利性国家很难实现的。美国和日本主要采取政府监管型的居家养老服务方式。“美国居家养老模式运行主要基于政府监管、商业运营原则;”[2]。美国的居家养老模式主张医疗照顾为主,社区服务为辅,美国更侧重于对老人的医疗照顾,提供所有有关医疗的服务,并设有医疗资金。日本、荷兰则注重保险的参与。日本实行的介护保险制度由社会团体负责具体实施,政府主要履行监管职能。荷兰采取普惠型的养老方式,政府通过购买社会保险等方式,对全体老年人提供低价或免费的居家养老。日本的“介护保险”、荷兰的“社会保险”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澳大利亚政府在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的基础上,又根据老年人的经济和健康情况,重点补贴特殊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澳大利亚的居家养老模式是普惠和重点兼顾,既面向所有老人提供服务,又针对特殊老人进行划分,给予不同的服务。新加坡以中央公积制度为基础,它巧妙融合了西方的市场经济制度与东方传统的孝道文化,动员全社区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