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农村女性出生队列与自杀死亡的关联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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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结构转型下的农村妇女自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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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从表4和表5的数据可以看出,夫妻轴中的丈夫是农村女性自杀冲突情境中第一序位的关联方,其总占比达到了35.8%,且集中在1940年以后出生的队列,从绝对数字看,1960—1969年出生队列是最为突出的,总共有31例自杀死亡与此有关。排第二序位的是儿子、媳妇,他们在冲突情境中导致1949年以前出生的老年妇女自杀。其总占比为29.9%,从绝对数字看,1920—1939年这20年间出生的老年妇女自杀是最为严重的,总共有43例。排第三序位的是父母和公公、婆婆,他们在冲突情境中导致年轻女性自杀。与父母有关从而导致年轻女儿自杀的主要分布在1960—1979年间出生的这一代青年女性,一共有19例,导致她们自杀的冲突情境大多与父母包办和干涉她们的婚姻有关。公公和婆婆在冲突情境中导致年轻的儿媳妇自杀的也主要存在于1960—1979年间出生的这一代女性。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纵轴的代际关系是导致农村女性自杀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