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50批样品采集信息》
乌头碱对照品(批号:110720-201111,含量以98.8%计)、次乌头碱对照品(批号:110798-201609,含量以99.2%计)、新乌头碱对照品(批号110799-201608,含量以98.5%计)均购自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50批草乌样品见表1,均由烟台大学药学院田益民教授鉴定为毛茛科植物北乌头Aconitum kusnezoffii Reichb的干燥块根,药材留样凭证标本存放于烟台大学药学院标本室,所有样品均有原植物数码照片及原植物标本;乙腈为色谱纯,水为纯化水,其它试剂均为分析纯。
图表编号 | XD006446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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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5 |
作者 | 宋贵禹、王佳茜、黎万寿 |
绘制单位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药学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