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渔民对政策的满意度》

《表3 渔民对政策的满意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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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捕渔民利益补偿政策中政府失灵及其矫正——以长江大保护背景下洪湖自然保护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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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政策满意度调查见表3,有些不满或不满意的渔民占总数的89%,绝大部分渔民对此次退捕补偿政策持否定态度,笔者在实地调研与相当一部分渔民深度访谈时了解到,他们绝大部分都赞成实行退捕,保护洪湖江河日下的生态环境,但政府却未顾及他们群体的生活,有渔民专门去当地渔业局反映情况,最后也不了了之,当地政府并未为此采取有效措施。渔民对利益补偿工作的不满主要集中在湖区拆围补偿与生活过渡期补助的内容与实施上。首先是湖区拆围补偿上,洪湖市当地渔民每户名下在洪湖拥有20亩的湖域,此次拆围平均每户补偿11050元,补偿款只包含对200元/亩政策安置面积的围网设施和15元/m围网长度的拆除人工费补助,排除了国有水域占用补偿费与提前终止养殖补偿费;而同时期苏州太湖湖区退捕的大批渔民却得到更为优厚的补偿,地区间政策差异大,加剧了洪湖渔民的不满。其次是生活过渡期补助上,洪湖政府为退捕渔民提供3-6个月每人每天15元的过渡期生活补贴,但享受补贴时长不同渔场存在差异。笔者调查后发现,很多渔民自退捕后时隔一年都还未有稳定工作,过渡期的生活补贴是否真正考虑到渔民的实际情况,帮助渔民度过转产转业的过渡期,其合理性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