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临床效果比较 (n, %)》
注:与参照组比较,aP<0.05
中医组患者治愈33例,显效17例,有效8例,无效4例,总有效率为93.55%(58/62);参照组患者治愈21例,显效19例,有效9例,无效13例,总有效率为79.03%(49/62);中医组患者总有效率高于参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376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2.28 |
作者 | 章金钟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中心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