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的基线资料比较》

《表1 两组的基线资料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含替诺福韦的一线HAART方案治疗HIV感染/AIDS患者的疗效及治疗失败的影响因素》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非婚包括离异、丧偶、未婚、分居;其他传播途径包括静脉吸毒、输血传播。

选择2009年12月至2013年8月,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AIDS抗病毒治疗门诊、柳州市人民医院感染病科AIDS抗病毒治疗门诊采用HAART方案治疗的409例HIV感染/AIDS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由省级或市级疾控中心经过HIV抗体确认实验确诊;符合《艾滋病诊疗指南(2011年版)》[3]中关于HIV感染或AIDS的诊断标准;年龄≥18岁,接受HAART方案治疗≥24个月,服药依从性≥95%。排除标准:既往接受过HAART方案治疗的非初治患者;初始HAART方案不含替诺福韦,但在采用HAART方案治疗期间换用包含替诺福韦的一线HAART方案患者。409例患者中,男295例,女114例,年龄(43.0±12.0)岁,无停药、死亡及其他原因终止治疗的病例。以初始HAART方案为替诺福韦+拉米夫定+奈韦拉平/依非韦伦的169例患者为替诺福韦组,其中,采用替诺福韦+拉米夫定+依非韦伦方案共168例,替诺福韦+拉米夫定+奈韦拉平方案共1例;以初始HAART方案为齐多夫定/司他夫定+拉米夫定+奈韦拉平/依非韦伦的240例患者为非替诺福韦组,其中采用齐多夫定+拉米夫定+奈韦拉平共63例,司他夫定+拉米夫定+奈韦拉平共66例,齐多夫定+拉米夫定+依非韦伦共40例,司他夫定+拉米夫定+依非韦伦共71例。两组患者的基线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