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研究对象一般资料比较 (±s, 例)》

《表1 两组研究对象一般资料比较 (±s, 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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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调控、心理调节、音乐调理联合健康教育干预对孕妇心理健康作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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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2016年1月-2017年12月在泰州市妇幼保健所产检的初孕妇为研究对象,年龄20~40岁,孕周6~33周。纳入标准:所有研究对象进行汉密顿焦虑量表(HAMA)、爱丁堡抑郁量表(EP-DS)、心率变异性测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入选:(1)HAMA总分7~13分;(2)EPDS总分9~12分;(3)心率变异性监测反馈自主神经系统状态显示J1(含)以上或F1(含)以上。排除标准:(1)有精神病史;(2)有严重躯体疾病者。符合入组标准的孕妇随机分为研究组(147例)和对照组(136例)。两组研究对象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本研究获得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所有研究对象对本研究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