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申请变更得免办理变更设计项目一览表》

《表2 申请变更得免办理变更设计项目一览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台北市城市设计制度构建经验与启示》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资料来源:台北市“都市发展局”

经市府核定后的都审案,若申请人提请设计变更,则应重新申请审议。但为保有一定的管理弹性空间,台北市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在符合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城市规划规定及原都审案决议前提下,无需重新申请(3)。这五种情况是:(1)调整项目符合免办理变更设计元素一览表之列表事项(表2),或不影响原核定方案的;(2)用途变更不影响原核定方案及停车位配置的;(3)附属设施的变更未影响景观的;(4)绿化设施系同一种别植栽种类(树种或草种)变更的;(5)经指定留设的开放空间,未变更可视性及可达性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