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治疗前后PSQI及ADL评分比较 (±s)》
注:*表示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表示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HDS及ADL评分治疗前后2组组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组间比较差异也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6144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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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15 |
作者 | 郭铁、雷励、程平荣、陈焱彬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脑病一科、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脑病一科、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脑病一科、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脑病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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