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n)
治疗3个月以及6个月后,治疗组患者总有效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6114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5.05 |
作者 | 张洪赞、许书贞、曹玉举、郭永昌、冯小艳 |
绘制单位 | 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郑州市第二中医院、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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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3个月以及6个月后,治疗组患者总有效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6114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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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5 |
作者 | 张洪赞、许书贞、曹玉举、郭永昌、冯小艳 |
绘制单位 | 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郑州市第二中医院、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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