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与周边国家货币合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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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民币对周边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的思考》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表示所对应项目已开展合作。
目前,我国与朝鲜、白俄罗斯等9个周边国家签订了双边本币结算协议,与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等14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日元、韩元等9个周边国家货币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在新加坡、泰国等6个周边国家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与周边国家货币合作主要集中在俄罗斯、日本、韩国、蒙古、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与孟加拉国、印度、菲律宾等8个周边国家尚未开展货币领域的合作(见表1)。与周边国家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也主要集中在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少数几个国家,如2017年,我国与29个周边国家跨境人民币结算量为20080亿元,其中与新加坡、日本、韩国、越南、马来西亚5个国家的结算占比超过90%,其余24个周边国家的的结算占比超过90%,其余24个周边国家的结算占比不到10%。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使用广度还有待拓展。
图表编号 | XD006108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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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曾慕李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