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资产负债表:财政部印发“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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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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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识项目为月报项目,年报中不需列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以下项目(详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