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部分民族医药复方组方配伍原则》

《表2 部分民族医药复方组方配伍原则》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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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组方优化设计的民族药研究思路与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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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得到承认的35个民族医药中[7],经统计,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土家族、彝族、瑶族、侗族、苗族、傣族、朝鲜族、鄂伦春族、哈萨克族、回族、仫佬族、羌族、水族、佤族、壮族、纳西族等民族有使用方剂治疗疾病的用药习惯。民族药在临床实践中因遵循的医学理论不同,形成了不同的配伍原则(表2);部分缺乏医药理论的民族药方剂使用原则仍依靠经验组方、随机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