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市新区空间设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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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新区的空间生产及其演化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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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时空格局演化的考察有利于揭示城市新区发展的一系列阶段性过程和结果,它关系着政府行为、土地利用、资源环境、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通过节点年份的核密度分析发现,城市新区具有显著的空间分异特征(图4) :(1)至2004年,城市新区主要均匀分布在长江及黄河流域的东中部省份,此时华南地区仍未展开城市新区的设立;(2)至2008年,城市新区在胡焕庸线以东地区的诸多省份逐步展开,东部沿海地区最为显著并以长三角地区的密度值最高。期间,华南三省均于2007年开始设立;(3)至2012年,胡焕庸线以西分布的城市新区占总数比约5%,此时全国尺度的空间集聚特征尤为明显,出现“江浙沪皖”等高密度集聚区,河南、广东则出现次密集区,并出现纵贯南北的最大空间集聚带;(4)2016年设立的新区数量比2012年新增27%,各大空间集聚区与集聚带的趋势特征进一步强化。此时,胡焕庸线以西的数量占比仅为4%,区域空间分布差异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探讨城市新区与市辖区及相关县域空间的设置组合关系,便于把握其在城镇化过程中的空间演化逻辑。城市新区的空间设置类型可分为4类(图3、表1)。A型城市新区的组合方式主要是单一的“区”,常表现为市辖区范围内城市新区的“提质”和撤县(市)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的渐次“扩容”。B的组合方式主要为:区+县、区+县级市、区+县+县级市、区+旗。C的组合方式主要包括:县、县级市、县+县级市、自治县。此外,代表区域内城市合作的D型城市新区约占3%,其组合方式主要有:区+县+县级市、区+县。可见,A-B-C-D 4种空间设置类型及组合方式的演变,反映了各级城市新区在城市扩张中对不同行政区界限的不断突破,即逐渐在空间距离上实现从城市中心到远郊县域甚至是与区域内相邻城市的共建。因此,这也反映了城市新区所属地级政区(或直辖市)在城镇化过程中对于城市空间扩张的内在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