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桂林市主要生态农业生产地及其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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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视角下桂林市生态农业旅游发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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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起,桂林市阳朔县、恭城县、灵川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荔浦县先后被列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名单,桂林市恭城县莲花镇红岩村农家乐旅游点被列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名单。此外临桂县、兴安县、永福县也是具有丰富的生态农业旅游资源和观光旅游资源。桂林市创建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有11个,自治区级农业旅游示范点有36个,三星级以上“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园区”有8个,在广西独占鳌头。据统计,2016年全市乡村旅游接待超过2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超过200亿元,其中休闲农业收入约为35亿元;2017年旅游人次将突破3000万人次,其中休闲农业人次约占50%,休闲农业收入达到50亿元,成为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7]。桂林作为广西全区生态建设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已经推出了“魅力桂林乡村农业四级游”为主题的“春之花、夏之凉、秋之实、冬之雪”26条休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如桂林—临桂—龙胜约78公里、桂林—永福约42公里两条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