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农户用材林收入情况》

《表4 农户用材林收入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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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云南省农户林业收入水平和结构变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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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梅英等(2017)基于福建省林改动态监测数据的分析,认为林改后获得用材林收入的农户户数呈现增长的趋势。但在本研究中,从表4中数据却发现,获得用材林收入的农户在逐年减少,由此可见,林改后农户用材林经营存在地区差异。对于数据揭示的现象可以归结为2个原因:一方面,在林改早期,农户出于追求利益的目的,对林改后新获得林地上的林木进行大量的采伐,同时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完善,导致参与林木采伐的农户减少;另一方面,云南省用材林主要树种为华山松、云南松、杉木、秃杉、桉树等,除桉树的轮伐期在8年左右以外,其他树种的轮伐期均在15年以上,用材林较长的轮伐期导致8年中参与林木采伐的农户逐渐减少。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获得用材林收入农户户数在减少,但有收入的农户中,户均用材林收入却是逐渐增多,鉴于此,对调查数据的进一步观察发现林改后获得用材林收入的农户逐渐趋向于林业大户,其中2016年获得用材林收入的7户农户,他们的林地面积分别为210.27hm2、14.2 hm2、33.74 hm2、14 hm2、13.4 hm2、15.2 hm2,出现这一趋势的原因是林业经营的高风险性、生产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进行规模化经营才能较好地实现经济效益。从表4中标准差数据,可以发现农户的用材林收入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