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症状评分标准[3-4]》
高血压症状改善率=[(治疗前总积分-治疗后总积分)/治疗前总积分]×100%;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症状改善率≥70%;有效: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着,症状改善率≥30%;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症状改善率<30%。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5435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4.22 |
作者 | 田延风 |
绘制单位 | 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高血压症状改善率=[(治疗前总积分-治疗后总积分)/治疗前总积分]×100%;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症状改善率≥70%;有效:临床症状、体征均有好着,症状改善率≥30%;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症状改善率<30%。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5435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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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2 |
作者 | 田延风 |
绘制单位 | 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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