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环境规制政策对FDI与区域绿色创新效率的调节效应和中间机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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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环境规制政策和区域绿色创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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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分别代表通过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2)括号内为t值或z值;(3)回归分析所用软件为stata 13.0

为了进一步研究环境规制政策对FDI与区域绿色创新效率之间调节效应产生的中间机制,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本文引入人力资本这一变量进行机制分析,结果如表6回归12—回归16所示。首先,第一步检验中模型(7)和模型(8)的实证结果如回归12和回归13所示,FDI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FDI的提高会带来人力资本的上升,同时在回归13中也可以看出环境规制政策的回归系数为负,并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以上结果说明FDI和环境规制政策均对人力资本产生了影响。其次,回归14中人力资本的回归系数为-0.006且通过了10%水平上的显著性检验,这一结果表明人力资本的增加会降低区域绿色创新效率,即第二步模型(9)中人力资本影响区域绿色创新效率成立。最后,第三步模型(10)中将FDI、环境规制政策与人力资本同时和区域绿色创新效率进行回归,回归15结果表明,未加入变量人力资本时,FDI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0.008,与之相比回归16在加入人力资本后,系数变为不显著,说明环境规制政策是通过提高人力资本改善要素结构,正向调节FDI与区域绿色创新效率间的关系,这一结果为假设3提供了经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