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韩国受到贸易制裁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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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韩国应对美国高科技遏制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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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恒大研究院

韩国不同于日本,基本没有受到美国政府大力度的高科技打压,只有美国个别企业对韩国高科技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发起少量的起诉。韩国被美国以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名义起诉的领域更多在钢铁、家电、化工原材料等。1993年,镁光向美国商务部提起诉讼,根据最终发布的关于韩国三星等企业DRAM存储器的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三星等被分别征收10%~50%不等的进口关税。2003年6月,镁光提起诉讼,根据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关于海力士进口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韩国海力士被征收44.71%的进口关税,但于2008年取消(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