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水田土壤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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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镉异常区水田土壤Cd含量特征及生态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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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区自然土壤Cd含量原数据经对数转换后成正态分布,因此土壤基线值为3.642 mg·kg-1.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计算得到不同县市区划水田土壤Cd的污染统计结果,具体见表5.评价结果显示,在高镉区域的平果县、天等县、大新县和隆安县的土壤样点中Cd处于轻度污染的比例达到了3.7%、14.9%、2.6%和5.9%.这4个县市中天等县的土壤污染样点比例最高,另外隆安县中有一个土壤样点处于中度污染;属于中隔区域的田阳县和融安县土壤样点Cd达到轻度污染的比例分别为4.2%和1.4%;田东县、柳城县和融水县土壤样点Cd均处于无污染状态.总体来看,抽样区共有21个土壤样点Cd处于轻度污染,所占比例为3.2%;调查区96.8%的土壤样点Cd处于无污染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