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1990—2015年延安市土地利用类型转移矩阵》

《表7 1990—2015年延安市土地利用类型转移矩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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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2015年延安市土地利用/覆被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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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hm2)

表4至表7分别为4个时间段的土地利用类型面积转移矩阵,其中每一行表示研究时段初期土地利用类型向末期土地利用类型转化面积。由表4可知,耕地、水体和未利用地转化比较明显,耕地有32 682.78 hm2转为其他土地利用类型,转化率为3.942 7%,水体有3 354.84 hm2转为其他土地利用类型,转化率为29.647 9%,未利用地有69.75 hm2转为其他土地利用类型,转化率为8.306 5%。其中耕地主要转化为草地和林地,转化面积分别为24728.40和5 665.14 hm2,转化率分别为2.983 1%和0.683 4%;水体主要转化为耕地和草地,转化面积分别为1 960.38和998.37 hm2,对应转化率分别为17.324 6%和8.822 9%;未利用土地主要转化为耕地和水体,有47.79 hm2转化为耕地,转化率达5.691 3%,有15.03 hm2转化为水体,其转化率为1.789 9%。由此可知,耕地的减少成为草地和林地增加的主要来源,同时也是建设用地增加的主要来源。此外其他土地利用类型也有不同程度的相互转化。1990—2000年,整体的土地利用类型变化不是很明显,各土地利用类型保持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