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比较 (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治疗后,观察组治疗有效率为95.65%,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7.2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135,P<0.05),见表1;观察组患者平均愈合时间为(12.4±3.1)d,明显短于对照组的(18.9±4.4)d,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9.223,P<0.05)。
图表编号 | XD005180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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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2.25 |
作者 | 卓勇智、黄小英、王兰 |
绘制单位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