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SPI, SPEI以及SDI干旱指标等级划分》
本文分别以12,6和3个月为参考期[25–27],分析研究区年、干湿季以及四季的干旱特征。在季节变化分析中,按习惯以1月、4月、7月和10月干旱指标均值作为冬、春、夏和秋四季的代表值。参照《气象干旱等级》(GB/T20481—2006)中的SPI干旱等级以及相关研究成果[28],本文对各指标反映的气象和水文干旱等级做如表1所示的划分。
图表编号 | XD005173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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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20 |
作者 | 陈文华、徐娟、李双成 |
绘制单位 | 云南大学国际河流与生态安全研究院、保山学院资源环境学院、保山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