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的基本临床特征》

《表1 两组患者的基本临床特征》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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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帕替尼联合化疗对一线治疗后进展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临床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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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包括EGFR突变10例,c-met扩增1例,KRAS突变2例;b包括EGFR突变11例,c-met扩增1例,KRAS突变3例

选择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收治的一线治疗后进展的晚期NSCLC患者。纳入标准:(1)年龄﹥18岁;(2)体能状况(performance status,PS)评分为0~2分,卡氏功能状态评分≥60分;(3)符合《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1年版)》[5]中NSCLC的诊断标准,且经病理检查确诊为非鳞NSCLC;(4)临床分期为ⅢB~Ⅳ期;(5)经一线治疗后进展,后续治疗与之前的一线方案间隔4周及以上,化疗药物使用≥2个周期;(6)未接受其他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且一线治疗失败(治疗失败的定义:治疗过程中疾病进展或治疗结束后肿瘤复发转移,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后未使用靶向药物;(7)至少有1个可测量靶病灶且未接受放疗。排除标准:(1)生存时间﹤2个月;(2)合并其他原发性肿瘤;(3)既往合并急性心源性疾病或慢性基础性疾病,经评估可能对治疗产生干扰;(4)既往合并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及终末期无法耐受治疗。根据纳入和排除标准,本研究共纳入68例NSCLC患者。根据治疗方法的不同将患者分为观察组(n=32)和对照组(n=36)。观察组患者接受阿帕替尼联合二线或三线化疗,对照组患者接受单纯二线或三线化疗。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PS评分、临床分期、基因检测结果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1),具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