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地区使用各类炊事取暖燃料的农户构成 (2016年)》
数据来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每户可选不超过两项,分项之和大于100%。燃气包括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青海省使用其他燃料家庭户主要是使用畜粪等;“—”表示接近于零。
秸秆、薪柴、煤炭等传统固体能源使用还比较广泛、使用效率比较低[3]。经测算,2016年农村生活用传统固体生物质能约为1.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部生活用能量的1/2,其中秸秆约为0.5亿吨标准煤。全国有44%和24%的农户以柴草、煤炭作为主要炊事取暖燃料,且地区差异大(表1)。北方地区农村取暖用散烧煤接近2亿吨标准煤,大多数农户使用火炕、柴灶、炉子或土暖气等供暖,清洁取暖率不到15%[4]。电力基础设施已经比较完善、家电已比较普及,但家电使用率偏低、家庭用电量较少。农村常住人口的人均生活用电量约为1度/天(不含电瓶车和生产性用电),约为城镇人均用电量的1/2(统计数据大大高估了农村用电量)。贫困户和留守老人家庭的用电量更低,主要用于照明。
图表编号 | XD005003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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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廖华 |
绘制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