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18年11—12月国内生产安全事故省市分布》

《表3 2018年11—12月国内生产安全事故省市分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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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12月国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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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各省市人口数据来源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9日;2) 各省市人口以万人为单位,在公报数字的千位进行了四舍五入处理;3) 人口数据不含现役军人(2 300 000)和难以确定常住地的居民 (4 649 985)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台湾和港澳地区)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数据见表3。2018年11—12月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较多的6个省分别为河南(11起)、四川(7起)、福建(7起)、河北(6起)、山东(6起)和江苏(6起);死亡人数较多的6个省分别为河南(58人)、河北(35人)、四川(21人)、山东(21人)、湖北(21人)和陕西(21人)。从表3可以看出,福建、北京和上海万人事故率较高,分别为0.190×10-2、0.153×10-2、0.130×10-2;河南、陕西和甘肃万人死亡率较高,分别为0.617×10-2、0.563×10-2、0.54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