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高功能孤独症组与正常对照组AHRBI总分及各因子分比较 (分)》
注:数值为[中位数(最小值,最大值)];AHRBI:青少年健康相关危险行为问卷
与正常对照组相比,高功能孤独症组AHRBI自评问卷总分高于正常对照组[49.5(39,81)分vs.47(38,60)分,Z=-2.741,P<0.01]) 。6个分量表中,自杀自伤行为、健康妥协行为、攻击与暴力行为以及破坏纪律行为4个因子评分均高于正常对照组[7(5,18)分vs.5(5,12)分,Z=-3.091;8(5,18)分vs.7(5,11)分,Z=-1.848;15(10,28)分vs.13(10,21)分,Z=-2.300;10(7,18)分vs.6(7,12)分,Z=-2.048;P均<0.05]。而无保护性行为及吸烟与饮酒行为因子分两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883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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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6 |
作者 | 高紫琳、刘靖、李雪、王慧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卫生部精神卫生学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神经康复科、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卫生部精神卫生学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卫生部精神卫生学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卫生部精神卫生学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国家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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