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建筑等级的住宅建筑内用电负荷等级的划分》

《表2 不同建筑等级的住宅建筑内用电负荷等级的划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海外住宅与国内住宅电气设计差异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表2列举了本文所引用的国内外两个工程实例中住宅建筑内的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北京市某保障性住房项目中的3栋住宅楼的高度均超过了54m,按照国内相关规范规定,3栋住宅楼全部为一类高层建筑,因此建筑内各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理应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的规定执行。安纳巴某住宅项目中,1#和2#住宅楼建筑高度为33m,3#住宅楼的建筑高度为48.75m,依据当地采用的法标,3栋住宅楼均不属于高层建筑,但若按照国内的标准来看,3栋住宅楼的建筑高度均已满足二类高层的标准,由于法标中未详细规定建筑物内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因此在与项目监理沟通,意见达成一致之后,决定把建筑内各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按照国内二类高层住宅建筑的标准来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