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治疗前后ODI评分比较》
注:a.治疗1个月与治疗前比较;b.3个月随访与治疗1个月比较;c.与治疗前比较,P<0.01
治疗前两组ODI评分无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1个月及3个月随访时,两组ODI评分较治疗前明显降低(P<0.01)。3个月随访时,对照组ODI评分与治疗1个月比较升高(P<0.05);观察组无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1个月,观察组VA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1)。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4833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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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王欣、田秀娟、王金玲、胡川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立第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60医院、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