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委托测试的国家和植物属种情况》
注:(1)表中不包括涉及签订全部属种审查测试国际协议的数据;(2)表中不包括正在磋商签订审查测试国际合作协议的数据;(3)“*”表示UPOV1978文本成员;未带*表示UPOV1991文本成员;“**”表示UPOV1961/1971文本成员;(4)“-”表示该国未签订此方面的合作协议;“/”表示无数据
截至2017年底,75个UPOV成员中,共有58个成员采取不同方式在不同的植物种属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国签署了植物新品种审查测试国际合作协议。其中参与审查测试合作的UPOV1978文本成员有14位,UPOV1991成员43位。目前在实施合作中主要有三种签订方式:一是有些国家声明可以为UPOV任何成员提供测试报告或承认UPOV任何成员的测试报告,如澳大利亚、巴西、荷兰、加拿大等10个成员直接声明为UPOV联盟任何成员的所有种属提供其已经研制的测试报告;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哥斯达黎加在部分种属范围内承认UPOV任何成员的测试报告。二是双方签订涉及全部植物属种的双边审查测试合作协议。包括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的非正式协议;日本分别与肯尼亚、巴西、欧盟、以色列等12个成员缔结涉及全部品种的双边审查测试合作协议,且对其中10个签约成员不收取任何费用[8]。三是依据各自审查测试的不同需求,签订了部分植物属种范围的国际审查测试协议。表7是开展部分测试国际合作的国家及其合作的对象国和植物种属数量。有34个国家利用本国测试技术和场地为他国提供测试服务,委托他国提供测试服务的有37个国家。其中有17个国家既提供测试服务也委托其他国家为其测试;有7个国家只提供测试服务,未委托他国测试;9个国家只委托测试,尚未为其他国家提供测试服务。
图表编号 | XD004748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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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周绪晨、宋敏 |
绘制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