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研究区不同土地利用类型P因子》
水土保持措施因子P是表示采用专门措施后的土壤流失量与顺坡种植时的土壤流失量的比值,一般无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土地类型P值为1.国内确定P值的适用方法少有报道,实际计算中一般通过对比的方法求出某些水土保持措施下的P值,但不同地区的误差较大.土壤保持措施因子P被认为是RUSLE方程中最难确定的因子,本文在对钦江流域水土保持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流域的野外调查和相关研究报道[29],分别给每一种地物类型赋予相应的P值.流域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图5a)的水土保持措施因子P见图5b和表2:
图表编号 | XD004722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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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0 |
作者 | 田义超、黄远林、张强、陶进、张亚丽、谢小魁、王日明 |
绘制单位 | 北部湾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部湾大学海洋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北部湾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部湾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部湾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部湾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部湾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北部湾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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