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
D为耦合协调度,T为科技创新与新型城镇化两系统的综合评价指数,a+b=1,认为科技创新与新型城镇化同等重要,故取a=b=0.5。为了直观反应科技创新与新型城镇化耦合协调发展程度,借鉴以往学者的划分标准,[11]对耦合度和协调度等级进行划分,具体划分标准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4664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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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0 |
作者 | 陈仅、荀守奎、兰国辉 |
绘制单位 | 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