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磨砂玻璃生产制造企业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短时间采样检测结果》
依据国家标准对30个作业点噪声强度及相应的作业岗位噪声8 h连续等效A声级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噪声强度为83.3~89.7 dB(A);工作岗位噪声8 h连续等效A声级为80.4~87.1 d B(A),即均为噪声作业岗位,且有63.3%的工作岗位噪声8 h连续等效A声级不符合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表3)。
图表编号 | XD004532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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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储卫忠、朱海林、邱乐平、杜秋霞、吴加菊 |
绘制单位 |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成都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