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7年与2014年群众体育活动场所比较一览表》

《表2 2007年与2014年群众体育活动场所比较一览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我国群众体育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由表2可见,2007年我国参加体育锻炼人群场所的选择情况如下:“单位或住宅小区体育场所”所占比例为22.2%、“自家庭院或室内“所占比例为16.2%、“公共体育场馆”所占比例为14.8%、“公路旁”所占百分比为13.2%、“广场“所占比例为10.5%、“住宅小区空地”所占比例为9.4%、“公园”所占比例为5.9%、“健身会所”所占比例为3.3%、“自然区域”与“其他“所占比例分别为3.2%与1.3%。2014年参加体育锻炼场所选择的情况如下:“公共体育场馆”所占百分比为18.4%、“健身路径”所占百分比为15.5%、“广场所占百分比15.1%、“自家庭院或室内”所占百分比为12.8%、“单位或社区的体育场所”所占百分比为12%、“住宅小区空地”所占百分比为9.2%、“公路旁“所占百分比为7.6%、“公园”所占百分比为5.4%、“健身路径”所占百分比为15.5%、选择其他场所的占比为2.5%。比较可知,2007年与2014年体育参与者选择锻炼场所发生了较大变化,与2007年相比,2014年选择“单位或住宅小区体育场所”“自家庭院或室内”“公路旁”的人群明显下降,分别下降了10.2%、3.4%和5.6%,选择“公共体育场馆”“广场”的人群分别上升了3.6%、4.6%。“健身路径”为新增场所,主要是在社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的供民众健身、娱乐的一系列体育器械,占比为15.5%。可见,随着我国群众体育的发展,健身场地设备进一步完善,选择在公共体育场馆、健身路径和广场进行锻炼的人群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