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标准击实试验结果:高速铁路支承层用水硬性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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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支承层用水硬性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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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选取6.5%、8.5%、10.5%的三种胶凝材料掺量,粉煤灰采用等量替代法,掺量均为总胶凝材料用量的38%,分别进行混合料击实试验发现,当胶凝材料掺量为6.5%时,混合料试件表面粗糙,同时试件表面有部分松散的细骨料,说明混合料的浆体明显不足,6.5%的胶凝材料掺量较少。而胶凝材料掺量为8.5%时,成型的试件表面较好。根据规范要求,结合材料选用及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本配合比试配时选取胶凝材料占总量的8.5%,其中粉煤灰掺量为胶凝材料总量的38%,砂率选定为41%,粗骨料为5~31.5 mm连续级配,由5~10 mm、10~20 mm、16~31.5 mm三种级配合成,掺配比例为20%∶50%∶30%。因此,确定后的原材料初步比例为水泥∶粉煤灰∶细骨料∶粗骨料=5.5%∶3.0%∶37.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