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年龄、孕周及高危妊娠程度比较[ (±s) , 例]》
注:※采用t检验,#采用χ2检验
分析我院2015年10月—2018年7月收治的符合高危妊娠诊断标准[2]的妊娠孕妇212例。根据北京市推行的高危孕产妇五色球分类管理标准,其中低风险(绿色)孕妇104例、一般风险(黄色)孕妇54例、较高风险(橙色)孕妇54例。212例孕妇年龄20~45岁,平均年龄(37.4±3.1)岁;孕周32~39周,平均孕周(37.5±0.6)周。纳入标准:(1)单胎;(2)头位;(3)孕妇均意识正常且监护人知情同意。排除标准[3-6]:(1)合并严重的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器质性病变者;(2)合并精神疾病,不能正确执行医嘱者;(3)胎膜有破损者。本研究经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且入组患者及家属均填写知情同意书。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如表1所示,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图表编号 | XD004372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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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15 |
作者 | 刘洪慧、孙彦华、米鑫 |
绘制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妇产科、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妇产科、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北京儿童医院顺义妇儿医院妇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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