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帝陵陵园展示必要性分类评价 (帝陵资料尚未公布, 故将具体情况隐去, 仅做分级处理[4])》
陵园整体属于第四空间层级。可进一步拆分为框架及功能区两个层次。第一类,主题景观框架构筑物,包括内外园墙及分区墙垣(表1内编号以4开头者及5-0)。第二类,陵园内不同功能区域(表1内编号以5开头),如便殿建筑区、陪葬墓区域、陪葬坑区域等(图4)。对于陵园展示内容的遴选,应主要考虑其第四空间层级以下空间遗存展示的可操作性和实际难度,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遴选标准条件(表1):[S]结构重要程度,即潜在展示对象在原有陵园构造中的结构重要性有多大;[I]结构完整程度,即潜在展示对象遗存部分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与反映原始结构;[U]空间阐释迫切程度,即对使参观者了解展示对象的空间构造的必要性、紧迫性有多大;[T]主题清晰度,即对潜在展示对象“是什么”“结构如何”的认识程度;[R]保存状况,即潜在展示对象的本体劣化情况在多大程度上允许进行展示利用;[D]利用难度,即潜在展示对象“本体”在进行展示时所面临的具体保护难度、主题营造难度及整备难度大小。
图表编号 | XD00427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0.28 |
作者 | 王刃馀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