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8年2015年河南各地市省内相对费用指数》

《表2 2008年2015年河南各地市省内相对费用指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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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背景下河南城市铁路费用可达性及消费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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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与普通铁路相比具有更高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其票价也相应较高,随着河南省部分城市间开通了高速列车,大部分城市的平均旅行费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2008—2015年16地市的省内平均旅行费用均值由46.76元增值71.61元,平均增长了53.15%,高速铁路在大幅度缩短地区间旅行时间的同时也在较大程度上抬升城市间的旅行费用.2008年省内费用可达性较优的城市新乡、洛阳、平顶山、许昌、开封、郑州的平均旅行费用在40元以内,而费用可达性较差的后五位城市均为地理位置位居省际边界地区的城市,依次为三门峡、商丘、驻马店、安阳和信阳的平均旅行费用都在50元以上(表1),费用可达性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城市9个,相对费用指数小于1,新乡费用可达性最优,相对费用指数为0.74,周口的费用可达性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当,信阳的相对费用指数高达1.59(表2).2015年费用可达性较优的城市平顶山、开封、焦作、周口、商丘和南阳的平均旅行费用在60元以内,而费用可达性较差的后五位城市为鹤壁、驻马店、安阳、信阳和三门峡的平均旅行费用在85元以上,费用可达性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城市10个,费用可达性最差的三门峡市的平均旅行费用为129.5元,相对费用指数达1.81.两个年份各城市平均旅行费用的标准差分别为11.25和27.75,变异系数分别为0.24和0.39,表明城市间平均旅行费用提升的过程中其绝对和相对差距也在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