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焦虑情绪评分的对比分析表(分,±s)》
研究组干预前的焦虑情绪评分为(53.16±2.87)分,同对照组(53.49±2.36)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干预后的焦虑情绪评分为(37.02±2.94)分,比对照组的(46.15±1.92)分低,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409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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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张光梅、代雨欣 |
绘制单位 |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普外一科、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普外一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