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水-能系统耦合协调发展类型划分标准》
参考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发展类型的划分标准,制定水资源与能源耦合协调发展类型划分标准如表3所列。得出陕西省2005—2015年水资源与能源系统耦合协调发展类型如表4所列。由表4可知,2005—2015年,陕西省水资源与能源系统均处于高水平耦合阶段,耦合协调发展水平由中等协调发展逐渐过度为良好协调发展,并在2015年达到良好协调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水资源与能源系统逐渐由水资源系统滞后发展过渡为水资源与能源系统同步发展,到2015年,变为能源系统滞后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4068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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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方兰、魏倩倩 |
绘制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