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市政污水处理厂典型处理构筑物硫化氢和氨气设计标准值》
注:数据来自日本下水道事业团设计指针。
比较表1和表2和后可以发现,市政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可燃性恶臭气体的浓度水平远远低于它们自己的爆炸极限且没有条件燃烧。本项目厂内所有构(建)筑物设有完整的通风与除臭系统故没有必要因为臭气产生而增加相应消防措施,但由于它们对人体的身体有危害性,一般需要对其进行处理。
图表编号 | XD003993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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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0 |
作者 | 卿冠男、黄以强 |
绘制单位 | 西华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西华大学土木建筑与环境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